权威发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 2025-03-04 来源: 中国消防杂志社 作者: 湖北省消防协会

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

风险提示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

亡人火灾风险

(资料图 图文无关)

1. 部分居民、外卖骑手为使用方便、节省费用,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放置在室内停放或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将会迅速引燃周围可燃物,同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屋内人员在熟睡、疏散逃生时吸入大量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 部分居民在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时,蓄电池突然故障起火,产生高温和大量有毒烟气,电梯运行过程中环境相对密闭,人员疏散逃生困难,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事故案例:

辽宁沈阳“8·15”火灾案例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024年8月15日6时14分,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红椿路雪莲雅居B11 -2号楼17层一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经调查,火灾原因为电动摩托车室内充电过程中电池热失控后引燃周边更衣柜、衣物、被褥、空调等可燃物引发火灾。室内居住的7人被电池爆炸声惊醒后,3人利用窗户成功逃离至隔壁邻居家,4人通过入户门逃生,因吸入大量有毒烟气并被高温烫伤造成伤亡。

山东临沂“2·24”火灾案例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024年2月24日23时48分,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交运永恒华府10号楼1单元12层一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夜间电动自行车在客厅充电时电池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有毒烟气蔓延至卧室,卧室内熟睡的人员吸入过量有毒烟气窒息身亡。

吉林龙潭“3·19”火灾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