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探讨

发布时间: 2018-12-06 17:33:07

摘要:笔者结合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消防监督和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及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切身感受与实际经验,针对当前随州市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现状剖析原因,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消防  职业资格  技能鉴定 

1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和消防工作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出现了一个消防安全服务的新兴职业群体,该群体人员数量众多,分布范围广泛,在各行各业为预防火灾、保障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该群体普遍存在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大多无消防职业资格等级、职业道德和消防科技素质不高等现状,严重制约了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如“10.11”北京石景山喜隆多购物广场火灾等已将此问题暴露无遗。近年来随州市也发生过几起由于消防从业人员素质低下问题而小火酿成大灾的典型事故,如2009年随州市某制药厂中药烘烤车间夜间起火,2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责任心差,技能缺乏,火灾探测器刚开始报警时,他们还以为是误报而无动于衷,等到消防控制器上大片指示灯闪烁时才开始警觉,但为时已晚,导致整个车间报废。可见,将消防职业纳入国民职业教育范畴,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2随州市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底,随州市有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678家,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场所)465家(含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区116家),参加过建构(筑)物消防员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考试的人员有525人,考试合格取证人员88人,其中仍在消防控制室岗位等的持证人员仅36人,按照一个消防控制室至少6人持证的总体要求,目前还有相当大的人员缺口。前些年,随州市主要以公安消防支队为依托在全市广泛开展了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管理人员,和各类学校负责人、电工、焊工、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以及消防工程从业人员等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班,对考核合格者由公安消防机构发放《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2010年至2013年,主要是依托省级消防鉴定站开展了包括消防管理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在内的消防职业资格集中培训和集中考试鉴定工作;2014年至今,主要采取由学员“自愿报名、自学为主、集中考试”方式,经省级鉴定站业务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合格后,发放相应的《国家消防职业资格证》。近年来,随州市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走出去”和“请进来”活动,购置了消防宣传车到大街小巷、单位社区、住宅小区,在消防站内建设了自动消防设施展示演示厅,广泛深入开展消防站对外开放工作,把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推广到全市广大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消防管理人员、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员、各类保安队伍、学校学生等中间,真正将消防宣传教育走进寻常百姓家。当前全社会对消防知识和消防专业技能的需求度空前高涨。连续多年,卫生计生、教育、民政、旅游、交通、文体等部门积极联系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系统性的消防讲座,全市许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也经常主动邀请消防专业人员到单位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培训。但是,目前向全社会深入普通开展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条件还不成熟,还有很多严重影响此项工作开展的桎梏。

2.1 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力度不够,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政策、体制、机制滞后于消防职业群体发展。

    《消防法》第21条第2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湖北省消防条例》第35条也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将消防特种岗位纳入社会职业范围,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但是由于相应政策支撑和体制、机制不配套,全国又没有权威的、统一标准的培训机构,给消防行业资格制度的推行带来了极大的阻力。加之公安消防机构现有的监督警力本来严重不足,无论是直接监管,还是自律性监管,都存在监管不力或失控漏管的现象。同时,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督监察工作不到位或者公安消防机构与其联系不紧密,致使培训鉴定制度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近年来,随州市消防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主要依托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在有限开展,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都十分有限,难以大范围展开。

2.2 社会单位对消防职业技能人才认同度低,全社会重视消防职业人才的氛围尚未形成,消防职业岗位难以拴心留人。

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是一项困难大、管长远的基层基础工作,起步较晚,主观客观条件尚不成熟,社会单位领导甚至消防部门官兵等“认识上不来、重视起不来,落实不下去”,没有难以把住消防从业人员准入的“门槛”,辖区内本该参加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却组织不起来,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推进缓慢。加上国家对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尚无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在实际操作和日常消防管理中,由于人员持证率极低,社会单位和从业人员对有证无证无所谓,反正也不影响能否从事当前工作,更不影响工作待遇;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对员工的管理大多是松散型、临时性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稳定性较差,长期从事消防管理或消防设施的值班操作维保等工作会感到枯燥乏味,没有吸引力,特别是刚迈出校园不久的年轻人,思维活跃、生性爱动,你让他长年工作在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很多位于暗无天日的建筑地下室),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的客观现实要求让他还不得不经常上夜班。所以时间一长,许多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大多是一些“老弱妇孺”。据统计,随州市大约有将近25%的控制室设置在地下室,在其中工作时间超过2年的不足20人。即使是经过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合格获得“消防管理员”资格,在单位从事消防管理工作的“管理层”人员,通过培训和学习后,大多知道消防工作“责任重如泰山”,发生火灾事故后追责严格,“后果严重”,在单位又没有与“重大责任”对等的“权力”和待遇,所以时间不长,他们有的想方设法调离消防岗位,不能如愿者干脆选择“炒老板的鱿鱼”。某知名全国连锁超市随州分公司,在开业之初招聘了一名从武汉市某高校消防管理专业毕业且经过消防职业资格鉴定取得国家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证书的小伙子,从事单位的消防管理兼消防控制中心主管,小伙子工作勤勉、任劳任怨,但两年过去了,单位按照同期招聘的其它部门管理人员一样的条件,没有按时给予他职务晋级和工资调级,小伙子忿而走之。总之,大多消防职业岗位工作环境、待遇条件与其重要的岗位责任不匹配,难以拴心留人,导致资格培训鉴定工作效果难以凸显,据统计,随州市目前在消防管理岗位和消防控制室岗位的从业人员中,经过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持有国家级资格证的不足10%。

2.3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宽泛,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通过率低,从业人员缺乏主动学习和参加鉴定的原动力。

现行的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按岗位划分为消防管理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及危险品保管员等类别,主要围绕岗位职责需要掌握的理论和技能知识点开展教学,涉及面广,信息量大。但在培训过程中,许多内容对于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来说,在实际工作中交集甚少。例如,对于没有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单位从业人员,为了考核鉴定,也需要掌握相关内容,势必增加学习压力和鉴定难度。而工作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等岗位人员,其艰苦的工作环境、较低的工资待遇条件,决定了其工作群体的平均文化素质不高,甚至年龄偏大,力不从心,难以通过“高大上”的职业鉴定工作。

3 加强和改进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对策

3.1 政策支持,国家出台文件,建立、健全消防行业职业资格相关制度。

国家出台《消防从业人员强制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规定从事消防职业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必须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职业标准参加培训,使其达到本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取得消防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继续从业;规定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招聘消防职业人员的广告时,必须注明应聘人员须具备消防职业资格要求;对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国家相应《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消防职业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处罚;规定完善消防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在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上予以充分考虑,给予取证消防技能人才与其他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同等甚至更加优厚的待遇,尤其是对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人员,应将其技术等级与工资福利挂钩,即明确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的相应的工资福利标准,激励爱岗敬业、在岗尽责。  

3.2 实用为主,按岗取证,推行“模块化”培训鉴定,打造“精品式”培训课程
  推行培训鉴定“模块化”,有效解决消防职业培训鉴定内容与不同岗位消防从业人员的实际岗位脱节、学员通过考试鉴定难度大的矛盾,让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内容更附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合理设计“模块”,诸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员模块、超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员模块、多层公共建筑消防员模块、工业建筑消防员模块、易燃易爆建构(筑)物消防员模块等等,深化细化“模块”内容,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岗位、兴趣需求,选择相对应的“模块”进行学习,取得相应的一个或多个“模块证书”,学以致用,也能吸引从业人员实现自我价值的不断提升。国家人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建立优秀教员“资源库”, 加强消防职业教育师资人才储备,在全国范围内指定制作或公开招聘制作一批高质量的“优秀课件”、教材等学习资料,建立一支“会理论授课、会讲解示范、会技能带训、会科学评判、会课程研发”的专家教员队伍,在传授消防知识技能的基础上,在深度上下功夫,从原理分析、实际应用等角度,深入浅出,转变学员“死记硬背”、“学用脱节”的学习现状,帮助提高学习兴趣和实际工作能力。从学员自身价值实现和实际工作需求出发,制作与“模块化”培训鉴定工作相对应的“精品课程”,实现教学“粗放式”到“精品式”的转变。

3.3 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实现远程教学和网上考试鉴定机制,建立互联网消防职业资格人才库。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应联网开发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计算机管理系统,借鉴地方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系统模式对考务工作进行网络管理,开通全国消防教育培训官网和微博互动平台,建立高标准统一的“消防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互联网平台”,这样将会大大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学习、考务管理工作的技术含量,大幅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将教员制作的各个“模块”的“精品课件”等学习资料挂到网上建立“网上课堂”,随时免费方便学员学习;建立网上消防职业“专家教员库”咨询平台,定时为学员授业解惑;建立“网上考场”供学员网上报名、网上理论考试、远程实操考核;建立“职业资格人才库”,实行消防职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和“户籍化”管理,将通过职业鉴定的人员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在网上公布,供社会单位选择聘用。以此来方便从业人员学习,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增加学习的知识性、趣味性,提高广大从事消防职业的人员的参加培训学习鉴定的积极性和原动力。

4  结束语
  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建立时间晚,消防职业是一项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社会稳定,而专业技能要求又较高的重要职业和风险职业。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发展壮大,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断富裕,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需求会越来越来紧迫。随着消防职业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健全,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 国家一定会实行消防职业资格“强制性”就业准入制度。当前,我们要积极争取法律、政策支持,大力加强和改进消防职业培训的相关建设,方便消防从业人员和社会有志人士学习培训,努力推动消防职业资格制度的向前迈进。相信在未来,会吸引大量的有志于从事消防工作的优秀人员,通过学习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能够被吸收充实到消防行业,不断优化消防职业人力资源结构,提升整个消防从业人员队伍的专业水平,真正实现消防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

参考文献

【1】王玉才 对消防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几点认识与探讨 《民营科技》 2010年11期

【2】赵锦祯  关于提高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成效的探讨 (上海消防总队网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