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 2018-12-06 17:34:36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这项新兴事业在全国迅速蓬勃的开展起来。特别是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频繁发生,责任追究此起彼伏,究其原因,大部分火灾事故还是消防安全管理出了问题,因此实行消防特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显得尤其重要,它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展社会主义市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以及如何搞好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谈谈个人的拙见。

关键词:消防  职业资格鉴定  探讨 

1、职业资格的概念及其发展情况

职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职业工作必须具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指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其实质是一种行政许可。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一个行业成熟的标志,按规定拥有合法资格才能成为从事这一特定职业的条件,其认证结论是有别于传统学历证明的实际能力证明。近几年来,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消防从业人员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通知,明确在全省社会单位推行消防职业资格鉴定制度,至今有5年时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每年参加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人员近万名,约80%的人取得了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为各单位培养了大批消防职业人才,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对提高各行业劳动者素质、改善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目前推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存在的现实问题

推行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提高了部分人员的消防业务素质,但是笔者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

2.1缺乏实用性的培训教材。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全国统一配套的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教材体系尚未形成,多是各省自编教材,其知识面和实效性不容乐观,有的教材内容理论性太深,实用性不够,甚至学非所用。

2.2培训师资力量缺乏。由于消防培训社会化体系尚未形成,各地依然主要依靠消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所以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也没有专门的教员,培训只发教材,没有统一的培训课件,由各地基层单位自行组织人员授课,培训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

2.3培训学员文化水平、从业岗位参差不齐。有的单位送消防安全从业岗位人员来参加培训,有的单位为完成消防部门的培训任务就随便安排一个闲差来凑数,导致在岗的不能参加培训,培训的人员又不在岗,因此年年在培训,检查单位在岗人员还是未持证上岗。

2.4未分类培训。由于培训教材未分专业,基层培训时就一锅熬,各单位涉及专业面广,差别大,加之培训时间短,大多在一个星期内完成,而且理论知识多,实践知识少,导致讲课的人员十分繁忙,而学员却没有学到相应的知识,达不到培训的目的,有的即使拿了证,还是不会管理。

2.5持证人员流动大。现在是市场经济,一些员工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哪里工资高就往哪里跑,导致条件差的单位年年在培训,年年留不住人。

2.6考试采用机考利弊各半。一方面采用机考相对公平,而且不易作弊,但是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学历普遍不高,大多是初中水平和年龄较大人员,导致年轻会考的不被重用,年老重用的不会考试。

2.7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消防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一方面组织单位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给培训人员发证,另一方面监督单位落实消防管理难,经常遇到持证人员不会管理消防工作的尴尬局面。                                                                            

2.8社会对实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的认识还很不够。推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在当下还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这也是目前推进社会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的最大障碍。

3、改进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议

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利大于弊,而且也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为了加强和改进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给学员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到学有所用,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输送合格人才。下面,笔者给合基层工作经验,就如何搞好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出自已的建议,供读者参考。

3.1实行分级认证。消防职业资格认证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推动起来范围广,难度大,社会认知也存在一定差异。为了将此项工作能够长期、连续的开展下去,公安消防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起来,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管理模式,全国统一标准,先建立试点,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广。建议目前我省的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实行分级管理,初、中级由市级鉴定机构认定,高级由省级以上鉴定机构认定。

3.2实行培训与鉴定分离。消防职业资格培训要走社会化道路,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培训工作,公安消防机构要对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的设立制定标准,并进行考核验收,引进竞选激动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使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消防培训工作。要将培训与考核进行分离,由人社机构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考核评定,公安消防机构可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使符合条件的学员通过鉴定,取得相应的资格。

3.3实行分行业、分岗位认证。消防职业资格培训要分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共同科目包含消防常识、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法规、消防管理等知识,在专业科目上,要根据行业特点进行分类,将行业消防专业知识进行全面分解,做到学术有专攻。建议公安消防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在教材编订方面进行合作,制定出详细的消防知识培训教材,并根据行业的发展,以及新材、新工艺的出现定期进行教材修订,使培训教材与时俱进,贴近实际。

3.4采用网络教学与基地培训相结合。消防职业资格培训要结合单位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采用网络培训与基地培训相结合,实行集中考试,每年实行一次统考。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将消防职业培训知识在网上公布,并利用动画和游戏等方式,模拟真情实景,将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在网上进行模拟考试、模拟设施操作、模拟火场实景和检查纠错,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坐在家里就能学到消防知识。要将各地好的培训课件、培训视频挂在网上,供大家学习和下载。基地培训除要聘请合格的教员外,还应提供实地操作和模拟操作课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更多合格、适用人才。

3.5与职业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相结合。公安消防机构要推动职业技术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积极参与消防职业资格培训,要结合当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才的需要,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以满足不同阶层单位的需求。对培养大批消防安全管理人才,在互联网上设立消防职业人才招聘信息网站,将学员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引导社会单位与学员在网上进行双向选择,聘请合格、满意的消防安全管理员。

3.6建立消防示范培训基地。公安消防机构要在本辖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培训基地,要在本辖区分行业进行业务指示,帮助硬件较好的社会单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安全制度程序化、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通过以点带面,全面铺开,逐步进行全面规范,鼓励相同行业管理人员相互借鉴、相互学习,适时为相关单位管理员提供实习和培训。

3.7用法律手段监督单位落实消防职业资格培训。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是在充分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消防界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和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则难以实施与发展。当前,各省出台的《消防条例》中将消防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消防特殊工种人员须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持证上岗。未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录用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对录用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职业资格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使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