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党委班子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 2018-12-06 17:48:17

公安现役部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后,湖北总队党委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分析研究,不断探索实践,从优化班子配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入手,着力贯彻落实军队条令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上持续用力,党委班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将2014年定为“党建年”,通过召开两级党代会、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规范党内生活、强化领导干部培训等举措,着力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先后修订《党委议事规则》和《党委成员工作生活守则》,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党委运行程序;下发《支队级以下单位军政主官职责分工办法》和《总(支)队党委委员联系工作责任规定》,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层级管理;出台消防执法“五个严禁”、执法廉政“五项规定”、正风肃纪“九条铁规”,整合纪检、审计、督察“三支队伍”开展全天候明察暗访,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但是,受传统观念、体制机制、人员素质等影响和制约,各级党委班子建设水平与军队条令条例规定还有较大差距,需在探索与实践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一、党委班子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班子结构不尽合理。就年龄结构而言,师职干部编制少(全省只有武汉支队为旅级单位、培训基地主官高配),年龄档次没有拉开,且正团职干部年龄偏大(52名正团职干部,平均44.5岁,45周岁以上的达30名),经常连续多年没有副师职干部提拔任用,致使团职干部成长空间受限,支(大)队班子成员职级固化、年龄老化、活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就专业结构而言,干部调配时注重提拔优秀干部而忽视专业结构,许多班子的专业搭配不合理。尤其是实行支队级以下单位政治主官任书记后,由于政治干部缺乏,许多政治主官由军事干部改任,致使部分支(大)队军事主官消防业务不精、政治主官政工和党建业务不熟、分管领导专业素养不高,个别党委班子存在领导乏力、决策不科学、工作平庸等问题,削弱了党委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分工负责制执行不力。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对 “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执行不力,军政主官之间、正副职之间关系处理不好,工作责任难以落实,有的班子成员存在工作错位、缺位、越位等问题。有的工作交叉打乱仗,有的大包大揽无所不管,有的无所担当碌碌无为,造成班子不团结、履职不尽责、工作受影响,削弱了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三)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委班子发扬民主不充分,民主程序不落实,军政主官不善于听取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不敢坚持原则或发表个人意见,重大决策主要领导说了算;有的党委集中不到位,在重大问题上不通气协商,会前酝酿不充分,会上议而不决,“求同存异”多,“求同化异”少,班子内部不同意见或矛盾叠加;特别是部分基层大队,受现行编制和人员素质限制,军政主官在灭火救援、监督执法和人事、财务、工程等决策和执行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民主集中制原则难以落实。

(四)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好。部分支(大)队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基层大队尤为突出,抓党建失之于偏、失之于软、失之于虚,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有的抓大事议大事不够,党委对中心工作把控不力;有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要么不经常、要么走形式、要么不规范,对班子内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错不纠、有短不揭,不敢较真碰硬;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过硬,表率作用不明显,言行失范、职责失守、形象失威,削弱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够。就党委主体责任而言,少数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深刻、工作不主动、制度不落实,有的长期不议教议廉议审,队伍风气不正、失控漏管的问题比较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干部任用、士官选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等重大事项不经集体讨论,甚至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总队纪检部门受理的信访件85%以上涉及支队班子成员和大队主官;就纪委监督责任而言,支队纪检机构尚未健全,专职纪检干部力量不足,纪检业务素质和执纪办案能力欠缺,造成廉政监督不到位;受现有编制所限,二类以下支队未编配副政治委员,纪委书记一般由军事主官或副职兼任,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不清,影响了纪委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就廉政责任追究而言,尽管每年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在实际执行时,往往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案双查”力度偏弱,责任追究不到位的现象还有所存在,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威摄力,削弱了廉政制度规定的刚性和权威。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条令条例意识不强。公安消防部队组建时间较短,部队观念不强,执行军队条令条例不到位。81年以前,消防队伍由公安干警和现役官兵混编,各级领导班子以公安干警为主,基本上是公安体制,属于半部队性质;81年开始消防干警转现役,干部在优秀士兵中直接提拔,后又通过高等院校接收和培养干部,官兵队伍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并开始按军队条令条例抓部队建设,消防部队军事化、规范化和正规化步伐加快,逐步接近军队建设水平。但是,毕竟时间短,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工作性质特殊,离军队条令条例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受机制体制影响。消防部队具有编制结构的多样性、体制属性的军事性、职能任务的社会性、领导指挥的多重性、经费保障的地方性等特点,既具有部队管理属性,又具有地方工作特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军队相比有较大差异。地方党委政府实行的党政“一把手”领导体制与军队实行的“双首长制”有明显区别,在消防部队主官配备、工作安排、党委运行时,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容易混淆,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中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出现偏差,贯彻落实军队条令条例难度较大,一定程度影响了部队党委班子的权力运行。

(三)干部能力素养制约。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特殊战斗部队,时时在备战、天天在打仗,灭火救援和监督执法任务繁重。一是消防部队干部分类培养、管理、使用机制尚未形成,干部在成长过程中司、政、后、防交流频繁,业务不专尤其是政工领导干部匮乏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消防工作任务繁重,领导干部常年战斗在一线,甚至“五加二、白加黑”开展工作,很难有专门时间接受再学习再教育,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战斗力标准、政治工作威信在有的领导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立起来;三是消防部队履行监督执法和行政审批权,常年与地方单位和人员打交道,受社会上不良风气影响较大,极易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发生偏差,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发生扭曲,党性锻炼难度加大。

三、对加强和改进党委班子建设的思考

党委班子是部队建设发展的领导核心,是党对公安消防部队绝对领导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推动者。目前,军队和公安部关于党委班子建设的条令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全面系统,关键是各级党委尤其是领导干部如何贯彻落实和自觉实践。毛主席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建设政治坚定、风气匡正、团结协调、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过硬班子为目标,带头执行军队条令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公安现役部队党建和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在提高政治素养、坚持组织原则、践行优良作风、发扬担当精神、大胆创新实践、锤炼党性修养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做表率,确保党委班子坚强过硬,从而引领部队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一)讲学习,做政治上的领路人。党委班子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局中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对班子成员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学习和掌握理论的深度,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一个领导干部的政治敏感程度、思维视野广度和思想境界高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也是领导干部必须普遍掌握的工作制胜的看家本领”。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合理确定年度学习计划和不同时期学习重点,第一时间掌握大政方针,积极运用于工作实践。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学说,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广泛学习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管理科学和消防业务知识,尤其要认真研学和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做理论学习的领跑者,做政治上的领路人。

(二)求团结,做班子建设的助推器。团结是党委班子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对班子成员的基本政治要求。习总书记在《打好团结牌》一文中指出,“懂团结是真聪明,会团结是真本领。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也出干部。”“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合作共事中加深了解,在相互支持中增进团结,形成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领导干部要讲原则,既不能为求“一团和气”而放弃原则,也不能只讲原则不顾团结,要在团结协作中坚持原则,确保班子凝聚力不分化,班子战斗力不内耗;要讲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工作条例,避免“一言堂”式的假集中和“群英会”式的假民主;要讲感情,以事业凝聚人,以感情温暖人,做到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信任不猜疑、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配合不推诿,把党委班子打造成团结和谐的核心领导集体。

(三)练内功,做现代消防的先行官。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大量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广泛应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传统观念和旧有机制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只有改革创新,才能履行好职责使命。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面对世界新军事革命的严峻挑战和难得机遇,只有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军事创新,才能尽快缩小差距、实现新的跨越。我军87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史。”要提高创新力,练好内功是关键。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的大政方针,熟悉了解和准确判断自身现状和发展规律,注重学习借鉴和消化吸收外单位的成功经验,理出既切合部队实际又体现湖北特色的新思路,找出既符合现代管理理念又有利于核心战斗力提升的新方法,形成有利于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四)扬正气,做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关键时期,各种文化思潮交融、交汇、交锋,社会不良风气对部队影响较大,加强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党委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道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嫉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带队伍必须带作风”的理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秉公用权、自觉清正廉洁,察实情、谋实策、用实功、办实事,用优良作风带官兵,对歪风邪气敢亮剑,树立党委班子良好形象。

(五)有担当,做消防事业的铺路石。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困难面前不退缩、关键时刻冲得上,这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习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领导干部要忠诚履责,强化“守土有责”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层层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要勇于担责,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做到灭火救援冲在前,整治火患走在先,职责使命扛在肩;要敢于负责,处事要干净,出事不推诿,做到勤学善思能担当、忠诚使命肯担当、无私无畏敢担当,担负起党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六)重操守,做道德修养的模范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惩贪治腐,一大批贪腐官员落马、违纪干部受惩处,道德修养不高是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关键因素。习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为官者必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时刻注意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在道德修养方面成为民众的表率。”领导干部要有操守意识,自觉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道德养分,升华思想境界,弘扬浩然正气。要以“淡泊”之心孕育奋斗之志,以“豁达”之心享受快乐生活。领导干部要具备宽容大度、淡泊名利的气度和美德,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不争你高我低多理解,不争权大权小多协商,不管份内份外多支持,不计功大功小多谦让。要以“吃亏”之心干事创业,以“放弃”之心获得精神食粮。领导干部要学会放弃对金钱的贪欲、权力的角逐和舒适生活的迷恋,勇于顶住各种诱惑,善于用理智掌控抉择,用勇气摈弃杂念,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做到君子坦荡荡、从容天地间,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无愧于官兵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