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中村居民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 思考和建议

发布时间: 2018-12-06 18:27:55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居民点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以宜昌中心城区大量存在的城中村居民点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城中村民宅建筑特点、火灾隐患类别、火灾隐患必然因素的分析,对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与对策,努力破解城中村居民点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瓶颈性问题,使城中村消防安全系数与城市发展同步。  

关键词:城中村居民点、火灾防控、消防安全管理

1  引言

8月13日下午,宜昌市中心城区一城中村居民点发生火灾,市消防支队先后调集4个中队进行处置,该起火灾过火面积60平方米,烧损房屋4间,直接经济损失51563元,主要原因系插座因电气故障产生高温,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据统计2013年以来,宜昌市发生居民住宅火灾中,类似城中村居民点火灾占有比例高达80.1%,可以看出,城中村居住宅的火灾风险较大、发生几率较高。城中村居民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已是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加强和改善,需要我们认真分析、整合资源 多方联动、创新举措。

2  城中村居民点建筑特点与火灾隐患类别分析

2.1城中村居民点建筑特点

城中村居民点包括砖木结构的平房、多层的旧改楼房和无统一规划建设的多层私房等,一般居民点具有,房屋密集、居住人员密集、流动人口及老龄人较多,电气线路布置混乱,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严重不足,耐火等级差、无固定消防设施等特点。此类区域因火灾负荷大、居住人员密集、逃生通道不畅、人员结构老龄化等因素是易发火灾易亡人事故的元凶。

2.2城中村居民点火灾隐患类别

此类区域共性火灾隐患主要有:

2.2.1耐火等级低、防火间不足。平房简屋多为砖木连体结构,楼内的楼板、屋面等部位大多采用木质可燃材料,遇火即可形成猛烈燃烧;居民自建房屋也多为砖混结构,有的高达7-8层也是“墙贴墙”、形成“一线天”“握手楼”,且大多都分隔成小单元出租屋用于出租及个体经经营,建筑内可燃堆物多,乱搭建现象普遍存在、防盗门窗铁栅栏林立火灾时蔓延非常迅速,极易造成火烧连营。

2.2.2消防车道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城中村居民点所处的道路都比较狭窄、坡度较大,加之缺乏统一规划又存在私搭私建现象,大队城市建成区路网的边缘和交叉死角,导致在有些的区域消防车只能到达民民点外围,有的居民点留有消防通道,但私家车乱停乱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此外,楼道内占用公共部位堆物、圈占公共部位等情况比较突出,加之居民的乱搭建、乱堆物等陋习,一旦发生火灾,居民很难逃生自救。

2.2.3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设施不够。城中村居民点大多都无配套的消防给水系统,虽然个别居民点在前几年搭上了道路改造的顺风车设置了室外消火栓,却因为没有物业公司跟进保养维护,消火栓往往损坏,灭火救援只能依靠市政水源,长距离的铺设消防水带。所有的棚户简屋甚至7-8层的出租屋均无火灾报警、火灾扑救设施,发现火警不能第一时间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2.2.4电线乱搭乱接,电气超负荷现象严重。城中村棚户区一般电气线路较为老旧,随着出租户和经营户的增多以及电器日益普及,电线乱搭乱接现象严重,大多新建的建筑电气线路也是超负荷运载,加之该地居住居民大多为流动人口及老龄人,用电、用火、用气极不规范,消防意识淡薄,容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2.2.5 “三合一现象突出,弱势群体密集。在此类区域,商业门店与居民住宅连成一体,大多数租户都是外来务工人员,高龄老人、妇女、小孩人数多;居民楼底层都作为商铺出租,经营人员大多拖家带口,为节省成本,将楼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将楼上用作仓储、住宿,“三合一”现象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3  城中村居民点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中村居民点火灾负荷大、居住人员密集、消防设施落后等,加之居民消防意识淡薄,其消防安全安全整体水平不高,消防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3.1消防责任落实不够

我国消防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消防工作职责落实需要政府、部门、单位及公民的共同努力和配合。目前,城中村居民点居委会普遍存在消防责任意识不足的现象,对自身承担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任务不明确、监管不到位、消防管理水平不高。

3.2消防设施建设滞后

城中村建筑缺乏统一规划,房屋密集,防火间距不足,火灾危险性非常大。城中村建筑成分结构复杂,大多没有配备固定灭火设施,灭火器、消火栓等配置也严重不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消防安全需求。

3.3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

城中村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多,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目前,城中村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消防管理运行机制,管理层级不清晰,运行机制不健全。在实际消防管理过程中,管理漏洞多,导致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难以发挥最佳效能。

4  城中村居民点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结合城中村居民点建筑与火灾隐患特点分析,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难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要明确政府主导,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政府要承担城中村消防管理工作做主导责任:一是纳入城乡规划。政府要将城中村居民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建设,纳入城中村、棚户区综合整治范畴,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对城中村居民点所在社区单独细华网格划分、着重配齐配强网格员,逐一落实责任,开展常态化网格巡查。二是定期会诊督办。政府定期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深入现场办公,现场整改出租屋内堆放易燃物、仓储居住一体、电线私搭乱接等明显易改的火患,会诊重大隐患、研究解决方案、创新防范措施并要严防死守,对责任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防范责任倒查。三是划拨改造经费。固定消防设施是火灾防御的第一道防线,城中村在消防基础设施上“先天不足”,唯有“后天补救”;在建筑特点上“基础薄弱”,更需“设施强化”,要拿出专项经费,逐步更新完善内部消防设施和周边道路水源,在水源不足地区铺设消防应急供水管路,配足灭火器、迷你消防车等设备,从“硬件”上提升城中村的火灾防御能力。

4.2增强行业部门联动,织牢防控网络

要全方位发动各部门、各级组织加大对老城中村居民点的消防管理力度,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中村火灾防控措施。一是部门综合排患。联合住建、公安、安监、消防、城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分别对棚户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道、人员住宿、占道经营、临时搭盖等内容进行了逐一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向居民点内所有商(住)户、摊点、出租户印发了火灾隐患整治公告,努力营造“部门联动、全员上阵,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消防管理局面。二是派出所驻点监查。要充分发挥“全警消防”平台作用,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在城中村居民点应当承担的消防责任,依托社区警务室,派驻一名社区协警开展治安、消防宣传及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动态预警新模式,有的放矢组织隐患整治,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率。三是常态化开展“打通道、畅出口”活动。近几年,我市坚持开展此项活动,有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城市发展,车辆人口的增多,消防通道问题却日益突出。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和媒体舆论集中的背景下,我们应该借势发力,将“打通道、畅出口”活动实效化,和交警联合执法常态化,要明确居委会的宣传监管职能,合理规划停车位,将疏散通道整治工作由突击性变成常态化,做到反复抓、抓反复,真正确保生命通道的时刻畅通。

4.3实施防消联勤,筑牢防守底线

为针对性地解决火灾隐患、从源头上加强长效管控。一是防、灭火专班评估隐患。应成立了以防灭火骨干的工作专班,从存在火灾隐患隐患类别、整改涉及面积等多方面分析火灾隐患的规律,掌握形成火灾隐患的必然因素和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等级评估体系,防、灭火业务骨干应将各自掌握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重点部位以及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及时交流沟通,拟订了专项整治方案。二是开展防消结合的宣传。消防部门要开展多元化消防宣传教育,从点到面普及安全知识,在村头巷尾悬挂消防宣传标牌,发放《消防安全二十》、《隐患排查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在棚户区所有建筑的安全出口醒目处张贴;针对大部分建筑和沿路铺面未配备灭火器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会同网格员挨家挨户上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要深入开展灭火救援、疏散逃生演习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指导社区培养志愿消防队员,帮助群众掌握逃生自救技能。三是防灭火预案演练无缝对接。辖区中队应进行“六熟悉”,全面掌握棚户区基本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危险部位等,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制定“六熟悉卡”,及时制、修订灭火应急预案,联合片警、居委会人员组成巡防小组对隐患单位实行重点时段巡防,实现防、灭火工作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一处隐患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个预案、一本台账”。 

4.4强化社区自治,创新弱势群体自防自救模式

居委会负责人要主动靠前承担火灾防范重任,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从人防、物防、技防入手,群防联控地降低弱势群体的火灾事故风险。一是多途径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室以及社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宣传阵地,绘制棚区域消防安全情况示意图、张贴印发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组织社区宣传员、消防志愿者通过消防培训、实战演练、入户宣传等方式,对租户、出租屋经营业主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如:火灾隐患"两查"、扑救火灾"三立即"原则、"等内容;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着重对社区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二是细化居民群众网格。要组织发动邻里守望相助,加大对孤寡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的帮扶关爱力度,积极推动棚户区居民形成 “十户联防”机制,每十户成立一个以中心户为组长的自愿联防小队,社区依托中心户设立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每季度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并对队伍开展消防工作情况在公示栏予以公布。三是筹建志愿消防队伍。要发展义务消防队、安全巡查队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疏散演练和排险除患工作,使他们基本承担起日常的防火检查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

4.5着力统筹督导,构筑火灾防控网络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作来督导落实。一是政府统筹资源,在城中村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督导火灾隐患逐步排查,制定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基本自救技能的培训工作,全方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二是依托公共管理平台,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管理机制。借助自身体制优势,推动城中村火灾防控网络体系构建。根据地区实际,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消防监管职责,逐层落实。同时,要将城中村基础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协调起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督办、社区治理结合的火灾预防大格局。三是优化网格职责,提升网格排查效能。政府联合多部门认真调研,对网格员消防职能进行优化,对规定动作进行固化,如要求网格员严格实行“三个一”,即每月对棚户区现有住户进行一次清查登记并入户宣传,对网格内的所有的经营门店、出租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占道经营商铺、三合一场所、占消防通道杂物进行一将次全面清理,使“网格化”隐患排查率达到100%等,切实最大效能的发挥网格员作用。

5  结束语

要实现城市的发展与繁荣,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得到科学的规划管理,我们要认真研判形势、采取措施,积极将其与城中村综合整治、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建设工作相对接,使基层监管力量整合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才能提高城中村乃至整个城市的抗御火灾能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向更高层次迈进。

参考文献:

[1] 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宜昌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创新》,宜昌市政府网2014。

[2]  宜昌市综治办,《宜昌市城市综合治理对策与研究》,宜昌市政府网,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