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提高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 2018-12-06 18:31:57

军队审计工作是军队的一项重要监督制度,是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经济监督手段,是维护军事经济安全、规范军事经济秩序、提高军事资源效益、促进军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性、全局性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审计部门和广大审计工作者认真贯彻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经费源头、经费使用以及易发多发领域审计监督,为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保障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特有的监督服务保障,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充分认识当前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中央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3年6月8日,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颁发了《关于建立党委管审议审制度的通知》,这是贯彻落实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事经济监督决策指示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各级党委更加重视审计、运用审计、支持审计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军队审计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指出,党委管审议审工作制度包括学习培训、教育宣传、集中议审、征求意见、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

2013年9月,中央军委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强化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意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加大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从严治官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范围、重点内容、组织方式、评价标准、审计处理和结果运用。

2013年10月,湖北省消防总队召开全省消防部队加强和改进纪检、审计、督察“三支队伍“建设座谈会,研究整合“三支队伍”力量,充分发挥“听诊器、校正器、助推器”的作用,强化部队监管工作,促进部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思想教育经常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和监督工作常态化的“三化“工作机制。

笔者以为,目前加强消防部队审计监督工作具备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和发展机遇,提高审计监管效能,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势在必行。

2、加强消防部队审计工作必须要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2.1审计力量薄弱,知识结构单一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懂财务知识的多,兼通工程、法律、金融、计算机等“复合型”人才少;用传统方法审计的多,用现代信息技术审计的少;懂财经法规的多,懂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少;四是专职的多,兼职的少。由此可见,审计力量与结构与服务部队全面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提高审计队伍建设及人员的能力素质迫在眉睫。

2.2审计监督体制不健全一是目前的审计监督体制中,主要以事后审计为主,审计的目的也偏重于检查、评价、总结,对加强事前、事中审计并没有单独提出具体要求,致使在对特殊事项(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进行事前、事中审计时,没有具体可行的操作程序、办法和规定,事前、事中审计难以得到保障;二是审计监督成果的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目前审计结果的可行性和可信度检验评估体系还未形成,对审计监督的质量还不能进行有效检测,审计结果也缺乏透明度。

2.3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一是重审计轻分析,重在听取审计结果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地研究和剖析,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二是重审计轻问责,由于审计整改环境整体面临机制体制不完善、制度支撑不足、缺乏认定标准以及审计查证不到位等原因,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特别涉及到相关处罚,更是难以执行到位,形成屡审屡犯的恶性循环。三是重审计轻问效,后续审计工作在基层单位开展得较少,审计回访工作做的不够,开展不深入,缺少跟踪问效,有些审计意见的落实不了了之,没有形成“审计一点、教育一片”的辐射力。

2.4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不够。根据国家审计署五年规划的要求,审计结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就是说,除审计内容涉及部队秘密事项外,审计结果都应当向官兵甚至社会公开,以满足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需求。但是,目前审计结果公开成为“例外”,不公开反倒成了“原则”。即使公开的审计结果也仅是一些专项审计项目。大量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都未作公开。事实上审计结果公开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反映被审计对象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又是对审计质量的检验。

3、多措并举,推进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3.1在强化审计力量上,向多元化复合型层次迈进进一步理顺审计队伍体制,使审计工作与后勤工作真正脱离开来,实现对口管理。按编制配齐配强审计干部,实行持执业资格证上岗制度,增加专业技术干部比例,尤其对“专家型”审计人才给予政策倾斜,适当放宽服役年限。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后备库和外部审计专家库,完善审计人才培养机制,为审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和深造锻炼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审计干部参加职称评审。着眼建设学习型、复合型、廉洁型队伍目标,研究建立审计资格准入和业务考评制度,有效把好队伍入口、保留骨干人才;拓宽业务培训渠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审计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大力弘扬“忠诚、依法、公正、廉洁”审计精神,严格廉洁从审规定,不断增强审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3.2在创新审计机制上,向绩效审计层次拓展。认真落实党委管审议审制度,始终围绕党委决策意图和部队中心任务展开工作,发挥好各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负责、机关部门配合、审计部门主办的审计运行体系。创新完善审计体制机制,推动建立建制审与区域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有效利用现有审计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健全审计情况抄报、问题整改通报和审计结果问责制度,提升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公信力;加快推进审计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提升军队审计信息化水平。要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基建工程以及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审计等进行合法、合理的规定,强制性的开展绩效审计评估,扩大审计范围,实现绩效审计的常态化,从而加快绩效审计工作法发展。

3.3在丰富审计方法上,向形式多样方向发展。完善审计取证、查询、制止、提请协助等具体规定,把各项审计手段搞得更刚性、更有力度。整合审计力量,把普遍审、专项审、重点审相衔接,垂直审、交叉审、跟踪审、派驻审相配套,建制审与区域审相结合,减少行政干预和人情干扰,确保审计的依法独立。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审计专网,开展联网审计、远程审计,开发作业软件,推进传统手工审计向信息化审计拓展。严格廉洁从审,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各级审计部门实行廉洁从审巡查,对查出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的,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审计工作,摆脱“微观审计”的低层次形象。

3.4在享用审计成果上,向一果多用方面努力。建立审计约谈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约谈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指出问题,提出批评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严格审计处罚制度,对违反国家和军队经费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限期退还款项、收缴应缴经费、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经济罚款、中止工程计划、撤销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要尝试建立基层审计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议由在基层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成由纪检、干部、财务、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监督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审计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审计部门唱“独角戏”,并由多个部门共同享用审计结果,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使用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审强化审计结果的多层次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