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火警分级提高灭火力量调度科学性

发布时间: 2018-12-06 18:10:58

摘  要:火警分级是灭火力量分等级进行调派的前提和基础,部局《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试行)》太过原则和笼统,基层实际工作中无法操作。本文从人员被困、报警人描述、燃烧面积、起火场所的重要性、灭火难度等方面,探讨细化火警分级的方法,以期提高火警分级的科学性和灭火力量调度的可操作性,提升部队战斗力。

关键词:火警分级;力量调派

前 言

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是《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部队的神圣职责,其中火灾扑救是消防部队的传统主业。消防部队各级作战指挥中心和中队接警室在受理火警后,根据灾情大小,科学迅速地调派出适度的灭火力量和恰当的技术装备是灭火战斗行动的首要环节。2013年“1.1”杭州市萧山区有成机控公司厂房火灾、2013年“4.14”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一景酒店二层网吧火灾、2014年“2.10”荆州市荆州区林业局宿舍楼居民住宅火灾均是第一出动力量调度不足严重影响灭火成效的现实案例。科学制订火警分级细则是实现灭火力量等级调派的前提,是实现“五个第一时间”中“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的基础和关键。

1、火警分级的定义

1.1 火灾分类

这里所说的火灾分类并非事故严重程度意义上的根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进行的分类,该分类的目的是为追究法律责任提供依据。本文所述的火灾分类是基于火灾扑救的分类。中国消防协会灭火专业委员会根据起火对象的特点和扑救方法上的类似性,将火灾分为建筑火灾、化工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工厂火灾、仓库火灾、特殊场所火灾、交通工具火灾等类型。综合消防部队实际出警量、处置难度等因素,灭火救援统计系统通常将火灾分为普通建筑火灾、高层建筑火灾、地下建筑火灾、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重要场所火灾、特殊火灾、其他火灾等8大类。其中,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指宾馆、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图书馆、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集体宿舍等;重要场所主要指党政机关、文物古建筑、保密单位等;特殊火灾指主要指供电系统中的送电途径和变压、配电及用电设施等。不同类型的火灾具备不同的扑救难度,需要不同的专业技术装备,采取的扑救策略也有很大的区别。对火灾进行合理分类是火警分级的基础。

1.2 火警分级

火警分级是指接警调度员或指挥员在接到警情后,根据起火场所的特点和火灾事故的发展阶段、危险程度、扑救难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照既有的定级标准,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形成定级结论,并将该定级结论作为等级调派依据的一个决策过程。火警分级的目的是估算扑救力量,进行最优最快的力量调派和灭火出动。

2、火警分级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消防部队火警分级现状。

为了规范火警分级业务,多数消防部队制订了《火警分级规定》。这些分级规定集中了基层官兵的集体智慧,大多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较佳结合。但是,站在全国的角度看,各地消防部队郁于地方限制和人员业务水平的差别,其《火警分级规定》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千差万别,质量参差不齐,实施效果也各不相同。总体上来说,经济发达、出警量大的城市支队,其《火警分级规定》编制水平相对较高,偏远农村地区的支队则相对地质量较差,甚至很多支队根本就没有编制《火警分级规定》。

2.2 公安部消防局《火警分级规定》的局限性。

为了加强全国消防部队接警调度业务,2014年6月,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并印发了《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火警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一级最低,五级最高。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将应急救援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低,四级最高。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这个《规定》结束了全国消防火警分级五花八门、各显神通的局面,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统一,对于促进消防部队接警调度工作具备积极意义。但公安消防局的《规定》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

2.2.1 火警分级标准不具备可操作性。

具体来说,公安部消防局《规定》的分级表述过于笼统,可操作性差。如一级火警燃烧面积小,二级火警燃烧面积大,三级火警有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四级有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这里的用词均是定性不定量的无法具体判断的“小”、“大”、“少量”、“大量”等表述概数的词。这样的表述虽然照顾了全国消防部队千差万别的不同实际情形,但也难以操作,基层接警员无法把握。

2.2.2 火警分级依据单一,范围狭窄。

概括公安部消防局《规定》的分级依据有三,一是人员伤亡,二是燃烧面积和起火场所,三是到场指挥员的判定。这三个依据中,一、三是单一标准,二是复合标准。这样的标准概括范围太狭窄,很多重要的火灾无法纳入分类标准之中,一些最常见、出警量最大的火灾也没有明确地列举出来,其结果就是可操作性的严重降低。例如,接警员判断火灾大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报警人对火灾发展阶段的描述,如“火灾初起,火势较小,燃烧面积在100m²以内”,或者“火已着大,迅速蔓延,燃烧面积在100m²以上”。再比如,处于营业期间的人员密集场所,储存量较大的化危品仓库等明显定级特征就无法体现其中。

3、火警分级的判别原则

3.1 复合标准优于单一标准。

仅依据一个单一的标准对火警进行分级,显然无法准确地概括出警中的大多数情况。如公安部消防局《规定》将“无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列为一级火警。现实中,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的政治机关等场所发生火灾,虽无人员被困,但却不宜列入一级火警的。因此,对火警分级采用复合依据的表述将更为科学合理。从逻辑上讲,就是既属于A,又属于B,才是C。这样的多个因素综合考虑,从而确定火警级别的情况是在日常实务中占绝对多数的。

3.2 最常见的灾情需明确列举。

从2013年湖北全省火灾分类统计来看,单、多层建筑火灾处置共占总数的54.7%,居民住宅和宿舍火灾处置占总数的43.5%(引自湖北消防简报2014年第22期)。若将这些最多见的火警明确定级,就解决了接警调度员日常遇到的大部分警情定级的问题,将极大提高火警分级的可操作性。例如,将没有人员伤亡和被困的单层建筑火灾列为一级火警,将多层居民住宅火灾列为二级火警,就能够为接警调度员提供明确的经常的指导。

3.3 特殊疑难灾情需明确列举。

例如,有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品发生燃烧或泄露的化工场所火警应列入三级,可能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的化工场所火警应列入四级。高层建筑、重点消防保护单位且无人员伤亡被困的火警应列入二级,有人员伤亡被困应列为三级等等。

4、火警分级的主要依据

4.1 起火场所。

起火场所通常可分为普通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场所等。其中,普通建筑还宜细分为多层普通建筑和单层普通建筑。重要场所通常指党政机关、文物古建筑、物资仓库、洁净厂房等。起火场所的类别直接关系到扑救难度和火灾危险性,是火警定级重要依据之一。

4.2 报警人描述的火灾发展现状。

报警人对火灾现状的描述是火警分级的又一重要依据。报警描述为不明显,火灾初起,火势较小,燃烧面积在100m²以内通常定为一级火警;报警描述为明显,火已燃起,正在蔓延,燃烧面积在100-300 m²,宜定为二级火警;报警描述为非常明显,火已着大,蔓延迅速,燃烧面积在300-600m²宜定为三级火警。

4.3 人员被困和伤亡。

抢救人命是消防勤务的首要任务,凡有人员伤亡和被困的火警应定为二级以上。普通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特大火灾的伤亡标准在火警分级中也应得以应用。例如,3人以下人员被困的普通建筑火灾,无人员被困的高层建筑火灾列为二级火警;3-6人被困的普通建筑火灾和有人员被困的高层建筑火灾列为三级火警。

4.4 灾情的危险程度和扑救难度。

化学危险品场所,大跨度、大空间、大体量建筑,地下空间,物资仓库,地铁,过江隧道,石油化工企业等危险程度高、扑救难度大的特殊火灾应在火警分级中明确列举。

4.5 灾情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人员密集场所,政府首脑机关,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国家重点工程、学校等容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容易造成政治影响的火灾也需要慎重分级。

4.6 时段、气候等必须考虑的其他因素。

对于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的火警,对大风、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对22时至次日凌晨7时发生的火警,对同一地点火警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在火警分级时应当自动升高一级,加强灭火第一出动。

结语:火警分级应根据人员被困或伤亡、起火场所特点、报警人描述、灾情危险程度和扑救难度、社会政治影响、灾情发生的时段、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各级消防部队应在公安部消防局《规定》的大框架下,补充或进一步细化火警分级内容,并根据辖区情况变化适时修订调整,确保火警分级切合当地工作实际,确保分级标准易于理解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