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消防验收行政审批改革中发挥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作用

发布时间: 2018-12-06 18:37:57

摘要: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作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验收行政审批改革既是企业发展的机遇,也是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考验, 如何在改革中发挥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作用值得探讨。

关键词:消防验收行政审批改革  消防设施检测机构  作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精神,消防验收行政审批将在《消防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实行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这是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深化公安消防部队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作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验收行政审批改革既是企业发展的机遇,也是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考验,如何在改革中发挥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作用值得探讨。

1、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在消防验收行政审批改革中的作用

去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指导意见(公消2013【183】号),明确指出: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消防设施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测试”,“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设施现场检查测试与行政审批要完全分离,不能保留一部分交出去一部分,工作运行必须做到规范有序”。此项简政放权、转变消防部门职能的举措,对于提高审批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建设工程消防整体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原本归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的技术审查转交给专业的第三方处理,使公安消防机构从烦琐的技术审查事务中解放出来,转而更好地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因此,消防检测机构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改革的成效。

从企业社会性质上说,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是指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第三方公证机构。因此,只要加强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实行统一的管理体系、检测方法、判定标准,消防检测机构完全有能力通过消防设施现场检查测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和性能作出科学判定,为发现和消除隐患把好消防验收技术关。这种将验收责任分解给消防检测机构的方式,符合行政审批与社会技术审核相分离的社会管理趋势,既减轻公安消防机构组织验收的监督工作压力,对消防工程质量同样能起着监督检验的作用。

2、当前制约消防设施检侧机构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消防检测机构数量虽然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备,监管不明确、缺乏有效措施以及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从业人员技术能力良芬不齐,服务质量不平衡,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导致消防检测行业公信度下降,行业发展不尽如人意。在这种背景下,若实行消防验收分离制度,将消防验收技术把关的重任直接交由消防检测机构负责,尚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责任意识不强

很多检测机构将消防检测作为一般性的商业行为,将其等同于一般的服务行业,有“客户至上”的理念,觉得只要客户花了钱,就应该按照客户的意志出具检验报告。还有的检测机构认为消防检测具有隐蔽性,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发生火灾的概率低,出具不负责任的检测报告的行为属于低风险投资,只要不发生火灾,就追究不到自身的责任。有些检测机构则采用不科学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时偷工减料,比如该抽检30%的项目只抽检一两个,马虎了事。另一方面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目前是全面放开的,完全市场化,数量偏多, 分布不均,导致恶意竞争,以致有的检测公司不得不压价揽活,草率检测。

2.2技术人员少、专业人才缺乏。很多高学历者或技术专家只是在检测机构挂个名,充当“门面儿”,应付检查,根本就不到现场检测或指导,而真正在现场检测的人员文化程度都不高。消防检测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方可上岗作业。但很多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未经过系统培训,专业知识不完善,甚至有些工作人员是临时工,根本不懂检测知识,经过这样的检测人员出具的报告,其可信度可想而知。

2.3责任追究不易落实,缺乏监管。

消防检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一旦生产经营单位因消防设施、电气原因发生火灾时,检测机构则可以以“当时是符合要求的”这一说法来推脱责任,并出具当时具有双方签名的检验报告来证明。而且一旦发生火灾,调查火灾原因尚且具有一定难度,如果需要火调人员调查几个月以前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究竟当时真实检测结果如何,不得而知。

3 发挥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作用的建议

3.1建立统一的检测报告,制定统一的检测标准。

在诸多检测项目中,由于有些检测项目的专用仪器贵,但是使用频率低,或者某项检测项目费时费力,检测公司对这种项目不愿检测,在检测报告中故意忽略,加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格式由本单位设置,所以检测项目自然也不统一,导致检测报告结论不明确,使用“基本合格”等字眼令建设单位无所适从,容易对消防监督人员及建设单位造成误导。故建立统一、标准的检测项目,出具格式统一、结论明确的检测报告,对于规范检测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

3.2 建立收费标准化机制。

现存的许多检测公司收费标准不一,有些按照检测项目,有些按照检测点,有些则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收费等。即使对同一家被检单位,不同的检测公司之间的报价差异也很大,相差可达数倍之多。这种惨烈的价格战,使得生产经营单位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选择,这种恶性竞争也使得诚信经营的检测公司无法生存,若任其发展,整个检测行业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一个或几个消费水平相当的地区,有必要出台统一的检测收费标准,使得经营单位在合理的价格基础上自主选择更优质的检测机构,达到良性竞争的效果。

3.3 统筹布局, 择优培育和规范消防检测机构。

消防检测机构不仅数量多, 而且相互之间存在着企业规模、工程业绩、社会信用等差异, 只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引进科学的评估和管理机制, 选拔培育一批、淘汰一批, 让实力强、规模大的质优机构进人市场, 才能增强消防检测行业的诚信与质量意识,使消防检测机构在消防验收分离制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3.4 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

《消防法》第34 条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部门应定期对执业人员进行理论与技能测试,测试通过者上岗,不通过者则须参加培训班,直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5 加强过程监督,规范消防检测机构行为。

一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通过互联网社会公众消防服务平台, 向社会公开依法确定的消防检测机构名称、资质情况、诚信记录等信息, 实施政府集中受理和摇号派送制度,防止出现消防检测机构之间恶性竞争和擅自降低检测标准的现象。即根据消防检测机构的规模、信用和技术力量, 确定不同的抽中比例, 由政府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受理后摇号随机产生消防检测机构供建设单位选择。二是随机抽查与不良行为公布及违法处理相结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做出行政许可前, 应当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消防设施检测质量, 核查是否违反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是否弄虚作假; 若发现消防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不按照规则检测消防设施的, 依法处罚, 并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的通知》(公消[2012]351号), 记录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 并在摇号派送时调整其摇中概率, 减少有消防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单位的业务量; 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消防设施检测资格, 并通告住建、工商、税务、银行、质检等部门纳人诚信体系。

4、结束语

消防检测机构相当于“体检医生”,而生产经营单位相当于“就业者”,“就业者”上岗前和工作中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医生”及时、准确的发现病症,才是“就业者”健康、安全工作的前提保障。消防检测行业是社会中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这个行业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服务业,不能仅凭经营者的自身素质来经营,它不具备类似于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强制性,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消防部门受理消防工程验收的凭证之一,使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对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进行科学的管理,是规范化消防检测市场的重要保障,也是消防验收行政审批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的指导意见》,2012年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的通知》,2012年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