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武汉消防推出便民利企十二条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 2019-04-24 来源: 湖北省消防协会 作者: 湖北省消防协会

武汉消防“便民利企十二条服务措施”如下:

(一)“小微项目”不纳入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范围。“小微项目”指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米的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米的非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面积不超过2500平米的丙、丁、戊类厂房。

(二)取消部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许可。已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企业,其内部符合条件的商户不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审批手续。

(三)减少消防验收的部分申报资料。取消消防产品鉴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减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范围。

(四)取消公众聚集场所开业许可受理资料。无需提供该场所验收或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书、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因办理结果不合格而重新申报的,不需提供原审查合格的材料,简化为提供申报表和补正材料。

(五)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于“双随机”抽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企业列入诚信守法单位库,适当延长抽查的时间、调低抽查的频率。对发现问题较多,督促后仍不整改的列入失信违法库,不受检查时间和次数的限制,从重从严处罚。

(六)减少经营干扰。试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良好、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的企业,减少现场消防监督抽查频次。

(七)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并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八)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在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联合验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帮扶企业解决消防技术难题。

(九)强化宣传教育。制作各类场所的系列消防宣传产品免费提供给企业,企业每周可预约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十)消防培训送教上门。消防部门每年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培训演练,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全员实操实训,针对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消防队员重点开展火灾扑救技能和消防疏散逃生培训。

(十一)推行法律文书快递免费寄送服务。企业选择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的,消防部门在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使用EMS快递寄送相应法律文书。

(十二)提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证明。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确定两周内,为考生制发“鉴定成绩告知单”,方便企业招聘录用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