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医院的消防设备应采用基于大数据物联网的成套设备

发布时间: 2022-06-1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和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116号),我部组织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04563830@qq.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邮政编码:10008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9日。

  附件: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6月8日

修改:

5.24.2 防火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医院建筑的防火分区应结合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划分。

2 防火分区的面积除应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高度确定外,病房部分每层防火分区内,尚应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行再分隔。同层有2个及2个以上护理单元时,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增加:

6.1.3 医院建筑给水排水及消防设备应采用基于大数据物联网、智慧、低碳绿色的成套设备,系统节能幅度不宜低于15%且不应低于10%。

10.2.9 采用液氧供氧方式时,大于500L的液氧罐应放在室外。液氧罐站的规模以及与办公室、病房、公共场所及繁华道路的距离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