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被判缓刑的服刑人员救火获减刑

发布时间: 2018-12-03 来源: 澎湃新闻

记者从江苏昆山市检察院获悉,当地一名社区服刑人员郝星(化名)因为冲进火场扑灭大火,获得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经检察院监督后,郝星日前被获准减少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缩减六个月。

今年3月20日,昆山某小区一栋楼内燃起火苗,浓烟从五楼住户小陈家中冒出。当时,小陈正在阳台晒衣服,闻到屋里一股烟味,想起煤气灶上还蒸着蛋,跑进厨房发现已经起火。她赶紧跑下楼报警,在楼梯处,遇到了一名大叔。大叔见女孩如此惊慌失措,上前了解情况,得知家里着火后,立马冲上了楼。

大叔到达后,在浓烟中摸到已经烧得发烫的液化气钢瓶,迅速拧上了阀门,用力拖到楼道,随后与闻讯赶来的邻居一起用水桶、面盆接力灭火,最终成功扑灭火情。

救火的大叔就是郝星,当时他的身份是社区服刑人员。2015年,他因犯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到救火的那一天,他已经服刑两年多。事后,他的事迹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受到了当地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

据昆山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称,他们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郝星的救火行为可能符合重大立功而应当减刑的条件,于是向昆山市司法局发出减刑审查提醒。之后,针对昆山市司法局提出的减刑建议书,检察官先后走访了火灾现场、见义勇为基金会、消防大队等,向当事人小陈以及当时参加救火的多名群众核实情况,认为郝星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随即同意司法局的建议。

今年10月31日,法院裁定,对郝星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缩减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