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防协会会员入会管理办法及会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23-06-29 作者: 湖北省消防协会

为了做好接纳会员、壮大本会力量,增进本会同各有关科研、教学、企事业单位和消防专业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消防科技进步和消防事业的发展,根据《湖北省消防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党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自愿申请入会者,均可填写《湖北省消防协会会员申请表》或《湖北省消防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经本会批准后,即成为湖北省消防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外籍会员。

三、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会员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已获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消防科技人员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热心消防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各界人士。

(二)单位会员

具有一定数量的消防科技人员和消防专业工作人员,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协会活动的群众团体以及消防科研、生产、教学、设计、施工等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防火单位等。

(三)外籍会员

在消防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与本协会联系、交往、合作的外籍消防科技和消防专业工作者及知名人士。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

(三)在本会的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从事消防业务的专业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会员,可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本会秘书处受理申请,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审批一次。

五、证件。被批准为个人会员和外籍会员,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被批准为单位会员,则由本会秘书处发给单位会员证书和牌匾。

六、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优先、优惠获得本协会的有关资料和其他服务;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的活动;

(四)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共同商定的行为规范。

八、会费标准及会员违章处理

(一)会员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理事会费标准为3000元/年;常务理事会费标准为5000元/年;副理事长会费标准为10000元/年;理事长会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会员会费在每年第二季度一次交清。无特殊原因,一年不交会费者,经提示后第二年仍不交纳的,视为自动退会。